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蒲忠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延续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等相关费用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等相关费用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时,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意见》
2、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