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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6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5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保证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本次修改的原因

公司设立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公司留住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结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情况,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方便各持有人的操作手续,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进行部分修改,并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2)相关条款修订对照表

①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条款修订对照表

章节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章第三条第二款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标的股票(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并选择在合适的时点,以已出售标的股票所获现金资产为限,根据持有人实际可归属权益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进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通过非交易过户、或择机出售股票(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等合法方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至持有人的股票账户,或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出售所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分配给持有人。
第七章第二款6、其他情形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协商确定。6、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通过非交易过户、或择机出售股票(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等合法方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至持有人的股票账户,或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出售所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分配给持有人。 7、其他情形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协商确定。

②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修订对照表

章节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章第十条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通过非交易过户、
章节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款(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并选择在合适的时点,以已出售标的股票所获现金资产为限,根据持有人实际可归属权益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进行分配。或择机出售股票(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等合法方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至持有人的股票账户,或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出售所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分配给持有人。
第六章第十二条第六款其他情形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协商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通过非交易过户、或择机出售股票(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等合法方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至持有人的股票账户,或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出售所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分配给持有人。
第六章第十二条第七款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若员工持股计划届满时,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协商确定。
新增第六章第十二条第八款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若员工持股计划届满时,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修订内容与上述修订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视觉中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修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修改,不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修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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