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4-077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0日,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1,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0.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18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273,483.51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911,050.54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8月9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江兴融科技(深圳)有限 | 80,655,888.52 | 45,460,999.22 | 56.36% |
公司、济南华信永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金政数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金政数字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2 | 数字智治一体化项目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政数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34,528,645.53 | 13,483,296.36 | 39.05% |
合计 | - | - | 115,184,534.05 | 58,944,295.58 | 51.1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金政数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2002625179 | 45,351.00 |
金政数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 127918004710402 | 49,229.21 |
金政数字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 871912635810602 | 40,120.31 |
香江兴融科技(深圳)有限公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55946550010502 | 49,366.10 |
司 | 北京青年路支行 | ||
济南华信永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 110954618210902 | 47,185.01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 110927525510808 | 3,818,302.63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2202596833 | 3,506,140.24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110060210013006714891 | 20,000,166.67 |
合计 | - | - | 27,555,861.17 |
注1: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金额、累计投入金额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为116,500,156.75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利息所致;注2:银行账户尾号为“714891”为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其余7家账户均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数字智治一体化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单笔产品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能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