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规定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
保荐机构每年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因。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应当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本制度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除有明确标注外,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