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4人,其中现场表决4人,董事杨建平先生、徐宏斌先生、潘永祥先生和周辉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谢吴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