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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技术: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92009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0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技术”、“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4年10月24日行使完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信建投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9.00元/股于2024年9月10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4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瑞华技术于2024年9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40.00万股)。

瑞华技术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瑞华技术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9.0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6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40.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840.00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7,839.9998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47%。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560.0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6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0,400.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34,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3,803.7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156.28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中信建投证券已共同签署《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数量(股)延期交付数量(股)限售期安排
1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400,000300,0006个月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00225,0006个月
3常州启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225,0006个月
4上海博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崇投资-瑞夏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0,000150,0006个月
5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0,000150,0006个月
6耀康私募基金(杭州)有限公司(耀康秉智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0,000150,0006个月
7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竺贝寅行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0,000150,0006个月
8北京金建北交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150,0006个月
9苏州速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750,0006个月
10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200,000150,0006个月
合计3,200,0002,400,000-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4年9月25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254238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2,40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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