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5日向全体董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