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