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许广彬先生,原因如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席位共9位,其中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提名的席位共7位;经公司核查,未发现司法拍卖的三方竞买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及截止2024年9月10日的公司其他前十大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未发现司法拍卖的三方竞买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7,254,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4%。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法院将强制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有的1,670,19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上述司法执行已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53,743,043股减
少至52,072,853股,持股比例由26.71%减少至25.88%。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的公司24,818,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24年9月15日10时至2024年9月16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拍卖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50),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52,072,853股减少至27,254,103股,持股比例由25.88%减少至13.54%。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许广彬 | ||
住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A区科研楼裙楼4层401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10月23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股份种类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被动减持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0.190 | -0.83% | |
司法拍卖划转 | 人民币普通股 | -24,818,750 | -12.33%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许广彬 | 无限售流通股 | 53,743,043 | 26.71% | 27,254,103 | 13.54% |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许广彬先生,原因如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席位共9位,其中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提名的席位共7位;经公司核查,未发
现司法拍卖的三方竞买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及截止2024年9月10日的公司其他前十大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未发现司法拍卖的三方竞买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