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51,657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1,032,232股减少至190,180,57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1,032,232元减少至190,180,575元。
2、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84,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0,180,575股减少至189,796,57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0,180,575元减少至189,796,575元。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1,032,232股减少至189,796,57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1,032,232元减少至189,796,575元。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1,032,232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796,575元。 |
2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91,032,232股,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1,032,232股。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89,796,575股,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9,796,575股。 |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