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及担保概述
(一)业务概述:资产池是指合作银行为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银行为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资产池融资是指合作银行在资产池融资额度内为公司及成员单位办理授信业务的融资方式。 (二)合作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浙商银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业务主体:公司及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包括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四)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五)资产池融资额度:包括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和资产池加载融资额度,其中: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系以入池资产质押形成的额度;资产池加载融资额度系合作银行在质押融资额度外额外为公司及子公司核定的额度。
本次拟开展的资产池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信用担保、票据质押等担保方式,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及办理,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对于公司调剂给子公司的额度,公司将为子公司在合作银行使用该额度办理资产池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额度在业务期限内滚动使用。
二、业务涉及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点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公司持股比例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2月19日 | 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 233,454.57 | 谢建军 | 高效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76.17%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2015年7月7日 | 常熟市东南街道黄浦江路280号 | 30,937.5 | 王宏亮 | 新能源电站投资、开发、建设、运维等 | 82.71%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2月8日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77号科技创新孵化基地5号楼4层424室 | 70,000 | 缪云展 | 高效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 |
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3月12日 | 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32号1幢 | 10,000 | 程旭东 | 光伏背板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 |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 2023年1-12月(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93,238.03 | 270,281.31 | 222,956.72 | 515,550.41 | 20,468.44 | 19,375.62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576,860.38 | 418,874.44 | 157,985.95 | 480,008.68 | 35,377.56 | 26,769.75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386,227.12 | 314,611.84 | 71,615.28 | 222,524.35 | 10,616.78 | 8,950.76 |
江苏中来新材科 | 84,279.00 | 74,713.67 | 9,565.33 | 55,615.45 | 1,462.03 | 1,460.20 |
技有限公司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
浙商银行给予公司资产池融资额度最高限额为不超过5亿元。公司可结合协议具体约定进行成员单位资产池融资额度调剂。对于公司将加载融资额度调剂给其他成员单位使用的,则公司应对成员单位在该额度项下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融资协议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公司及成员单位同意以资产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公司及成员单位根据《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等约定在浙商银行处办理的各项融资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等提供担保。
四、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如为质押担保方式,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的回款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下,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如为信用担保方式,则不受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如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款项,随着质押票据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在业务期限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599,895.09万元(包含本次资产池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822,235.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16%。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1,050.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