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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26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对公司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执行的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地变更。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应用指南2024》出版发行,其中第十四章规定,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以下简称“保证类质量保证”),因该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由于上述应用指南的变化,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公司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金额,从“销售费用”全部调整至“营业成本”。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四)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2024》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科目2023年1-9月(合并利润表)2023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3,117.873,136.0018.132,841.632,859.7618.13
销售费用450.37432.24-18.13313.89295.76-18.13
受影响的报表科目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3,284.583,292.868.283,284.583,292.838.25
销售费用308.59300.31-8.28308.56300.31-8.25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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