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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变速:董事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4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守全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010,438股,占公司股本的14.82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敬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宋立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810,236股,占公司股本的2.82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曹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242,736股,占公司股本的3.143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梁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131股,占公司股本的0.00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孔祥银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2026年3月18日止,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孙海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2026年3月18日止,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陈育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梁宏,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工商管理专业。1988年7月至1996年5月在湖北华阳汽车拨叉公司先后任技术员、车间主任;1996年6月至2001年6月在湖北华阳有色金属压铸公司任部长、副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12年7月在美驰华阳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先后任质量、采购、运营经理;2012年8月至2018年3月在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1年12月在湖北华阳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在湖北华阳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提名陈守全先生、陈敬平先生、宋立平先生、曹虎先生、梁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孔祥银先生、孙海明先生、陈育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提交审议。

四、备查文件

本次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提名陈守全先生、陈敬平先生、宋立平先生、曹虎先生、梁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孔祥银先生、孙海明先生、陈育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提交审议。

(一)《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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