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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话方式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监事会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10月24日,以8.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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