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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5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经核查,监事认为:公司此次对《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来源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事项。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4日,并同意以22.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619名激励对象授予7,0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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