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叶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1票)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8,02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16,722,342.86元,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988,761.23元,均未达到触发值,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二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54名激励对象(不包括前述8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涉及股票数量3,131,100股。公司本次合计作废3,219,120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因监事凡伶女士的配偶系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凡伶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1票)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3,28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回购价格为6.35元/股;同时,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16,722,342.86元,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988,761.23元,均未达到触发值,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54名激励对象(不包括前述6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股票数量2,087,400股,其回购价格为6.3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本次需合计回购注销2,140,68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需支付回购价款为13,593,318元人民币加上应付给部分激励对象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监事会认真核查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后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140,68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因监事凡伶女士的配偶系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凡伶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