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应发祥先生、许发军先生、孙昌玲女士、吴军先生、郭汉泉先生、魏洪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潘毅先生、赵珊女士、耿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赵珊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系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副教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应发祥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1993年8月至1997年8月,任深圳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部门主管;1997年9月至2012年12月,历任句容骏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历任句容骏成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发祥先生直接有公司股票20,496,189股,并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票28,618,511股,与配偶薄玉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321,301股)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发祥先生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外,还在以下关联企业任职或持股:
序号 | 关联方 | 任职、持有情况 |
1 | 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比例26.3798% |
2 | 江苏聚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除此之外,应发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许发军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机电专业,大专学历。1996年8月至2009年9月,历任句容骏升工序程序员、工序主管、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9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发军先生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203,619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孙昌玲女士,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毕业于江苏省电视大学化工机械专业,大专学历。1985年7月至1997年8月,任江苏太平洋化工集团行政主管;1997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句容骏升总经理助理;2010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昌玲女士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341,620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吴军先生,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学历。1997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句容骏升销售经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销售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军先生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520,000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郭汉泉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应用物理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9年8月,历任句容骏升技术员、样品组主管、开发部经理助理、开发部副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10月,历任骏成有限开发部副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2015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开发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汉泉先生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30,000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魏洪宝先生,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管理专业(自考),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09年9月,历任句容骏升开发部技术员、工程师、销售部经理助理、销售部副经理;2009年10月至2015年10月,历任骏成有限计划采购部副经理、经理;2015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计划采购部经理、计划部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洪宝先生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56,000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潘毅先生,195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化学系,博士学历。1989年至1992年,于英国帝国理工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3年5月至1996年6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有机化学教研室主任;1996年6月至2001年5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2001年5月至2005年9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长;2006年6月至2017年8月任南京大学副校长;1998年3月至今任南京大学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辰瑞光学(常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毅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赵珊女士,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至1997年8月,任职于山东省临沂市自来水公司;2000年7月至今,任职于南京审计大学,任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副教授,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生导师。曾任新立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速度时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江苏亚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珊女士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耿强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大学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口研究所所长。曾任栖霞建设独立董事、江苏省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扬州市现代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强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