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三维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2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5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9,838.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 |
1 | 发行人 | 年产700万M?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线项目 | 18,340.00 | 18,340.00 |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 |
2 | 发行人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 18,000.00 | 18,000.00 |
总计 | 36,340.00 | 36,340.00 |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
万M?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
万M
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厂区新建、年产
亿Am橡胶V带和
万条汽车切边V带生产基地整体迁建及特种设备改造项目”,涉及募集资金18,340.00万元,调整后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 |
1 | 发行人 | 年产500万M?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厂区新建 | 4,935.00 | 1,509.00 |
2 | 发行人 | 年产2亿Am橡胶V带和500万条汽车切边V带生产基地整体迁建 | 16,109.00 | 15,716.00 |
3 | 发行人 | 特种设备改造 | 3,493.00 | 1,115.00 |
4 | 发行人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 18,000.00 | 18,000.00 |
总计 | 42,537.00 | 36,340.00 |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2024年10月12日,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额①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② | 利息收入③ | 应结余募集资金④=①-②+③ | 本次永久补流金额 |
1 | 发行人 | 年产500万M?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厂区新建 | 1,509.00 | 1,522.59 | 320.80 | 4,237.63 | 4,237.63 |
2 | 发行人 | 年产2亿Am橡胶V带和500万条汽车切边V带生产基地整体迁建 | 15,716.00 | 12,072.81 | |||
3 | 发行人 | 特种设备改造 | 1,115.00 | 827.77 | |||
4 | 发行人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 18,000.00 | 18,000.00 | 0.34 | 0.34 | 0.34 |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额①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② | 利息收入③ | 应结余募集资金④=①-②+③ | 本次永久补流金额 |
总计 | 36,340.00 | 32,423.17 | 321.10 | 4,237.97 | 4,237.97 |
注1: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待支付验收款、质保金尾款等,该部分款项待验收期、质保期满达到付款条件后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鉴于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37.97万元及期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并在上述资金转出专户后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更改或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毛宗玄
毛宗玄 | 朱玮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