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乔明先生、张驰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文焕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8)。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