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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立红,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煌杰,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浩,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预计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与2023年基本持平,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该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通过对容诚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各项要求,其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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