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4-134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金埔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享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为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金埔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6:00召开“金埔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金埔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6: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债券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埔转债”(债券代码:123198)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次可转债的张数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
①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②上述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
④本次可转债担保人(如有);
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确定上述公司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上述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使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使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需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登记表(附件二)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17:00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同时,请在信函或电子邮件中注明“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文件或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文件或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自然人的文件或材料复印件须由自然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文件或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9:0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证券法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雨
电话:(025)84980469
邮箱:jinpuyl@126.com
邮编:21110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四、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4年11月8日16:00前将表决票(附件三)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指定的登记地址(送达方式详见“三、会议登记事项”之“4.会议联系方式”),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指定(送达方式详见“三、会议登记事项”之“4.会议联系方式”);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证券法务部存档。
2.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享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二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金埔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金埔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特此通知!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债券持有人,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金埔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 √ | |||
注:1.在审议事项时,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委托人证券账号: | |||||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张数: | |||||
受托代理人(签字): | |||||
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 | |||||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
附件二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金埔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登记表
债券持有人姓名/名称 | |
债券持有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 |
持有债券张数(每一张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 |
参会形式 | |
是否委托 | |
受托代理人姓名 | |
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债券持有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如参会债券持有人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登记日所记载债券持有人信息不一致而导致债券持有人不能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造成的后果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请在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17:00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证券法务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金埔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 √ | |||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
受托代理人(签字): | |||||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张数(每一张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
填写说明:
1. 以上表决意向,投票人请在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栏中选择其一划“√”,每一表决事项,投票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意见,多选无效;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 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