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媛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