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附件《第二十八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
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