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达到5%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且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后公司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中国交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城乡、中交资本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涉及的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中国交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城乡、中交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85,418,199股增加至1,292,817,399股,持股比例由
62.35%被动稀释至56.3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释义
1. | 控股股东/中国交建 | 指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 | 中国城乡 | 指 | 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 | 中交资本 | 指 | 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4.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交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城乡、中交资本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如下:
(一)中交资本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中交资本计划于2024年9月10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中交资本已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7,399,200股。
(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控股股东中国交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城乡、中交资本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887,084股,并已于2024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061,708,481股增加至2,294,595,565股。中国交建和中国城乡持股比例分别由
53.88%、8.47%被动稀释至48.41%、7.61%,中交资本持股比例由前述集中竞价增持后的0.36%被动稀释至0.32%,控股股东中国交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城乡、中交资本合计持股比例由本次发行前的62.35%被动稀释至56.34%,减少比例达到6.0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控股股东中国交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城乡、中交资本向公司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中国交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城乡、中交资本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中国交建 | 1,110,869,947 | 53.88% | 1,110,869,947 | 48.41% |
中国城乡 | 174,548,252 | 8.47% | 174,548,252 | 7.61% |
中交资本 | - | - | 7,399,200 | 0.32% |
合计 | 1,285,418,199 | 62.35% | 1,292,817,399 | 56.34% |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且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后公司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中国交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城乡、中交资本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涉及的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控股股东中国交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城乡、中交资本控股股东中国交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城乡、中交资本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四、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