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审核报告……………………………………………………………第1页
二、盈利预测表…………………………………………………………第2页
三、盈利预测说明…………………………………………………第3—33页
四、资质证书复印件………………………………………………第34—37页
审核报告天健审〔2024〕7-760号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以下简称盈利预测)。我们的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港迪技术公司管理层对该盈利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负责。这些假设已在盈利预测说明中披露。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盈利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该盈利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列报。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结果可能与盈利预测信息存在差异。本报告仅供港迪技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港迪技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说明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重要提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表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本说明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武汉港迪电气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传动公司),港迪传动公司系由向爱国、徐林业、范沛、顾毅共同出资组建,于2015年9月28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MA4KL3B99W的营业执照。港迪传动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港迪传动公司以2021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MA4KL3B99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176.00万元,股份总数4,176万股(每股面值1元)。
本公司属于工业自动化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工业自动化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盈利预测编制基础
本公司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及审阅的2024年1-6月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的实际经营业绩,并以本公司对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编制了本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表。
三、盈利预测假设
(一)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监管、财政、经济状况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 本公司业务所处的行业状况无重大变化;
(三) 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不发生重大变化;
(四) 银行贷款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水平等无重大变化;
(五) 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有影响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行业质量标准等无重大变化;
(六) 本公司组织结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无重大变化;
(七) 本公司经营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八) 本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资金计划及投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九) 本公司能依照合同并按经营计划顺利开发及销售产品;
(十) 本公司经营所需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十一) 本公司经营活动、预计产品结构及产品市场需求状况、价格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十二)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 其他具体假设详见本盈利预测说明之盈利预测表项目说明所述。
四、盈利预测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编制该盈利预测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公司实际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八)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
应收票据——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质保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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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4.00 | 5.00 |
1-2年 | 15.50 | 10.00 |
2-3年 | 37.00 | 30.00 |
3-4年 | 48.3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九)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十)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十一) 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十二)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9.5-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十三)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建设完成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可投入使用的标准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十四)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
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五)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产权证书约定的使用期限 | 直线法 |
软件 | 5-10年;合同未明确受益期限,参照同行业确认或合同许可期限 | 直线法 |
3.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1)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经审批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 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
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等的摊销费用。
(5)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6)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 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八) 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为设定提存计划。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十九) 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 收入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
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自动化驱动产品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或已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取得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2) 智能操控系统
对于需要调试安装的产品,公司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设计、安装、调试完毕,取得客户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等资料时确认收入;对于不需要调试、安装的产品,如备品备件等,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或已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取得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签收单时确认收入。基于智能操控系统提供的质保范围外的维护服务类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服务期分摊确认收入。
(3) 管理系统软件
公司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设计、安装、调试完毕,取得客户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等资料时确认收入。基于管理系统软件提供的质保范围外的运维服务类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服务期分摊确认收入。
(二十一) 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
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二)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三)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
(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四)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
清偿债务。
(二十五) 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
五、盈利预测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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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二) 税收优惠
1.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224200310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2-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执行。
2. 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智能)于2023年10月26日取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234200175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执行。
3. 武汉港迪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软件)于2023年11月14日取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234200371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执行。
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港迪智能均享受相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港迪智能享受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六、盈利预测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 业务 性质 | 注册地 | 注册 资本 |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经营 范围 |
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 | 技术服务业 | 武汉市 | 3,000万元人民币 | 100.00 | 100.00 | 机电工程;通讯及信息工程;工业自动化;工业机器人;环保工程;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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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全称 | 业务 性质 | 注册地 | 注册 资本 |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经营 范围 |
公司 | 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智能供电产品及系统的研发;软件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
武汉港迪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业 | 武汉市 | 3,000万元人民币 | 100.00 | 100.00 | 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售;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安防设备安装、销售;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
七、盈利预测表项目说明
(一)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主营业务收入 | 54,521.43 | 21,394.93 | 44,780.69 | 66,175.62 |
其他业务收入 | 168.73 | 3.79 | 2.40 | 6.19 |
营业收入 | 54,690.16 | 21,398.72 | 44,783.09 | 66,181.81 |
主营业务成本 | 32,161.69 | 12,417.03 | 26,806.09 | 39,223.12 |
其他业务成本 | 297.66 | 6.06 | 5.96 | 12.02 |
营业成本 | 32,459.35 | 12,423.09 | 26,812.05 | 39,235.14 |
2.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主营业务收入 | 54,521.43 | 21,394.93 | 44,780.69 | 66,175.62 |
自动化驱动产品 | 26,322.05 | 10,025.38 | 18,940.32 | 28,965.70 |
智能操控系统 | 26,712.71 | 11,008.15 | 24,711.94 | 35,720.09 |
管理系统软件 | 1,486.67 | 361.40 | 1,128.43 | 1,489.83 |
主营业务成本 | 32,161.69 | 12,417.03 | 26,806.09 | 39,223.12 |
自动化驱动产品 | 13,564.60 | 5,146.72 | 9,943.13 | 15,089.85 |
第22页 共37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智能操控系统 | 17,927.51 | 7,078.08 | 16,081.62 | 23,159.70 |
管理系统软件 | 669.58 | 192.22 | 781.34 | 973.56 |
3. 其他说明
(1) 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1,491.65万元,同比增长21.01%;营业成本同比增加6,775.79万元,同比增长20.87%。
(2) 主营业务收入视产品不同预测方法不同。
对于自动化驱动产品,预测数根据预计销售数量*预计销售单价计算得出。预计销售数量:以公司2024年1-6月销售数据及在手订单情况为基础,结合主要客户未来的采购计划、公司生产及销售计划等进行预测。预计销售单价:以公司2024年1-6月销售数据为基础,结合在手订单单价及预期的销售策略对销售单价进行预测。
对于智能操控系统、管理系统软件,预测数根据在手订单或已与客户初步确定的采购计划进行预测。
(3) 主营业务成本视产品不同预测方法不同。
对于自动化驱动产品,预测数根据预计销售数量*预计单位成本计算得出。预计单位成本:以公司2024年1-6月数据为基础,参考公司各类产品的历史成本数据,结合采购成本、人工成本变动、公司未来成本控制措施等综合进行预测。
对于智能操控系统、管理系统软件,预测数根据在手订单对应的目标成本或同类业务的毛利进行预测。
(4)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原材料及废料销售、租赁等,除租赁外,由于原材料及废料销售发生频率较低、金额较小,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不予预测,对于租赁业务,按已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预测,并按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的折旧及摊销金额预测成本。
(二) 税金及附加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2.82 | 83.15 | 158.80 | 241.95 |
第23页 共37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教育费附加 | 82.64 | 35.63 | 68.06 | 103.69 |
地方教育附加 | 55.09 | 23.76 | 45.37 | 69.13 |
印花税 | 26.34 | 10.46 | 19.27 | 29.73 |
房产税 | 9.17 | 4.98 | 4.98 | 9.96 |
土地使用税 | 10.95 | 5.54 | 5.49 | 11.03 |
其他 | 1.34 | 0.76 | 0.76 | 1.52 |
合 计 | 378.35 | 164.27 | 302.74 | 467.01 |
2. 其他说明
(1)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88.66万元,同比增长23.43%。
(2) 公司附加税根据预测收入情况和相应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预测;土地使用税根据相应的土地面积和相关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预测;房产税根据相应的资产原值和相关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预测;印花税、车船税等税种以近期发生额为基础进行合理预测。
(三) 销售费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职工薪酬 | 2,900.56 | 1,458.16 | 1,753.49 | 3,211.65 |
售后服务费 | 1,079.90 | 434.71 | 906.86 | 1,341.57 |
差旅费 | 305.66 | 147.86 | 226.08 | 373.94 |
业务招待费 | 496.15 | 215.49 | 293.54 | 509.03 |
办公及会议费 | 91.90 | 60.21 | 24.65 | 84.86 |
租赁费 | 39.46 | 27.87 | 47.29 | 75.16 |
宣传推广费 | 99.29 | 43.46 | 52.40 | 95.86 |
其他 | 167.28 | 80.33 | 96.03 | 176.36 |
合 计 | 5,180.20 | 2,468.08 | 3,400.33 | 5,868.41 |
2. 其他说明
(1)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688.21万元,同比增长13.29%。
(2)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售后服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职工薪酬根据销售人员人数、薪酬水平,并结合预测期预测销量情况进行预测;售后服务费根据历史售后服务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及历史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预测;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参考最近期间实际发生数并结合预测期销量情况进行预测;其他费用类别根据最近期间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合理预测。
(四) 管理费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职工薪酬 | 2,317.55 | 1,335.97 | 1,229.18 | 2,565.15 |
咨询及服务费 | 291.23 | 144.94 | 322.09 | 467.03 |
折旧及摊销 | 364.60 | 166.26 | 207.18 | 373.44 |
业务招待费 | 185.55 | 141.17 | 125.64 | 266.81 |
办公及会议费 | 123.42 | 95.63 | 75.40 | 171.03 |
差旅费 | 235.94 | 114.66 | 125.26 | 239.92 |
租赁费 | 26.43 | 10.35 | 8.64 | 18.99 |
其他 | 192.60 | 95.37 | 155.46 | 250.83 |
合 计 | 3,737.32 | 2,104.35 | 2,248.84 | 4,353.19 |
2. 其他说明
(1)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615.87万元,同比增长16.48%。
(2)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咨询及服务费、折旧及摊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职工薪酬根据管理人员人数、薪酬水平,并结合预测期业绩情况进行预测;折旧及摊销费根据现有资产在预测期间实际发生数并结合未来固定资产投入及摊销进行预测;咨询及服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参考最近期间实际发生数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安排、年度预算安排进行预测。
(五) 研发费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职工薪酬 | 2,963.38 | 1,312.23 | 1,875.00 | 3,187.23 |
材料费 | 378.02 | 196.10 | 252.00 | 448.10 |
折旧及摊销 | 242.76 | 122.86 | 142.00 | 264.86 |
咨询及服务费 | 136.47 | 52.21 | 126.67 | 178.88 |
其他 | 321.65 | 150.88 | 184.00 | 334.88 |
合 计 | 4,042.29 | 1,834.28 | 2,579.67 | 4,413.95 |
2. 其他说明
(1) 研发费用同比增加371.66万元,同比增长9.19%。
(2)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及摊销、咨询及服务费等。职工薪酬根据研发人员人数、薪酬水平,并结合预测期研发项目转化情况进行预测;材料费根据研发项目的领料计划进行预测;折旧及摊销费根据现有资产在预测期间实际发生数并结合未来固定资产投入及摊销进行预测;咨询及服务费等费用项目参考最近期间实际发生数并结合公司研发计划安排、研发预算安排进行预测。
(六) 财务费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利息支出 | 125.70 | 62.88 | 57.22 | 120.10 |
减:利息收入 | 106.20 | 32.20 | 27.26 | 59.46 |
手续费 | 30.59 | 9.91 | 16.80 | 26.71 |
合 计 | 50.09 | 40.59 | 46.76 | 87.35 |
2. 其他说明
(1)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7.26万元,同比增长74.39%。
(2) 公司利息支出主要为租赁相关利息支出,根据公司现有租赁及未来的租赁计划,按照租赁相关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预测期内的利息费用,同时结合公司的融资计划预测借款规模,结合借款合同利率进行测算;利息收入、手续费以最近期间发生额为基础进行预测。
(七) 其他收益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576.40 | 427.94 | 676.08 | 1,104.0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2.52 | 19.84 | 19.84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75.25 | 62.26 | 159.14 | 221.40 |
合 计 | 1,774.17 | 510.05 | 835.21 | 1,345.26 |
2. 其他说明
(1) 其他收益同比下降428.91万元,同比下降24.18%,主要系预测期暂无上市奖励相关的政府补助。
(2) 公司其他收益主要包括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含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加计抵减以预测的营业收入及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数据为基础,依据相关税收法规测算得出;其他项目具有偶然性与不确定性,因此仅列示实际已发生数数据。
(八) 投资收益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1.72 | 25.47 | 25.00 | 50.47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69.01 | -72.13 | -117.51 | -189.64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2.03 | 78.43 | 82.00 | 160.43 |
债务重组损失 | -2.60 | |||
合 计 | -17.87 | 31.77 | -10.51 | 21.26 |
2. 其他说明
(1)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39.13万元,同比增长218.97%。
(2)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包括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票据贴现费用、理财产品
收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以被投资单位历史业绩为基础进行预测;票据贴息费用以最近期间实际发生额、客户回款类型为基础,结合预测期票据贴现规模进行预测;理财产品收益根据预测期的理财购置计划进行预测;其他项目具有偶然性与不确定性,因此仅列示实际已发生数数据。
(九) 信用减值损失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坏账损失 | -354.15 | -278.09 | -743.03 | -1,021.12 |
合 计 | -354.15 | -278.09 | -743.03 | -1,021.12 |
2. 其他说明
(1)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666.97万元,同比增长188.33%,主要系公司结合自身客户回款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一季报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期变动情况,谨慎预测预测期回款情况,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2) 信用减值损失根据预测的营业收入,结合客户信用期及最近期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预测期末应收账款结余情况,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预测。
(十) 资产减值损失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存货跌价损失 | -562.99 | -270.91 | -106.21 | -377.12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72.30 | 14.26 | -29.70 | -15.44 |
合 计 | -635.29 | -256.64 | -135.91 | -392.55 |
2. 其他说明
(1)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242.74万元,同比下降38.21%,主要系随着公司优化供应链管理,因产品迭代升级等情况导致的原材料减值情况减少。
(2)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存货跌价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根据2024
年产品产量及销量的预测、最近期间的存货周转率预测期末存货余额,并参考最近期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及产品订单售价等进行预测;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根据预测的营业收入,结合客户质保条款预测期末合同资产结余情况,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预测。
(十一) 资产处置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根据预测期资产处置计划预测。2023年度、2024年度预测期间,公司均无资产处置收益。
(十二) 营业外收入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无法支付款项 | 13.68 | |||
其他 | 6.43 | 2.32 | 2.32 | |
合 计 | 20.10 | 2.32 | 2.32 |
2. 其他说明
由于营业外收入具有偶然性与不确定性,因此仅列示实际已发生数。
(十三) 营业外支出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0.40 | 0.17 | 0.17 | |
对外捐赠 | 24.00 | 30.00 | 30.00 | |
其他 | 1.18 | 2.20 | 2.20 | |
合 计 | 25.58 | 32.37 | 32.37 |
2. 其他说明
由于营业外支出具有偶然性与不确定性,因此仅列示实际已发生数。
(十四) 所得税费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46.40 | 174.74 | 1,303.00 | 1,477.7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6.50 | -35.05 | -191.68 | -226.73 |
合 计 | 849.90 | 139.69 | 1,111.33 | 1,251.02 |
2. 其他说明
(1)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401.12万元,同比增长47.20%。
(2) 当期所得税费用以公司预测的利润总额和所得税税率为基础预测;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公司预测的期末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及可抵扣亏损和所得税税率为基础预测。
八、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问题及准备采取的措施
(一) 主要问题
本公司所作盈利预测已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不应过于依赖该项资料,并注意如下主要问题:
1. 行业风险
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与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公司客户所处行业集中度较高,以港口、水泥等行业客户以及起重机械、盾构机等大型设备制造厂商为主,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涉及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建筑行业,拓展应用于石油、冶金、物流、船舶、纺织等行业。公司主要客户所处行业受宏观经济景气度、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和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较为明显。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整体增速放缓、产业政策趋严或者某一细分行业呈周期性下行趋势,则会导致下游行业发展景气度不足,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增速放缓或下降的风险。
2. 经营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自动化驱动产品、智能操控系统,以及管理系统软件,各类产品在细分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产品技术难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不同产品利润水平有所差异,受
产品销售结构、采购成本和人力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毛利率有所波动。如果未来出现公司销售结构向低毛利率产品倾斜、原材料价格及人力成本上升等情形,若公司未能及时适应市场变化,持续保持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受智能操控系统业务客户特性及决策习惯、项目复杂度及执行周期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中智能操控系统业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受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影响,上下游款项结算与支付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同时,公司销售规模尚在逐步提升过程中,存货备货和研发投入等的资金需求较大,且公司需支付日常经营所需的职工薪酬和税费等,对公司执行生产计划、资金使用等经营活动具有一定影响。
(二) 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本公司拟相应采取如下措施予以应对:
1. 公司将围绕现有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工艺升级的同时,紧密关注市场和客户需求,通过自身不断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及时跟踪行业发展、客户使用反馈,深度挖掘客户需求,根据下游行业的发展和客户需求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不断拓展新客户和开发新产品,进一步向下游领域延伸业务。
2. 公司将进一步抓好成本、费用控制,做好质量、安全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在细分市场的技术、质量、服务优势,持续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份额,实现业务结构的合理化。
3. 公司将不断优化智能操控系统技术,精进标准化设计及作业流程,在自身提升项目执行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联动,减少智能操控系统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影响。同时,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控制存货周转速度、加速资金回流,降低收入季节性波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九、其他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0.40 | -0.17 | -0.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76.70 | 32.37 | 26.67 | 59.03 |
第31页 共37页
项 目 | 2023年度 已审实际数 | 2024年度 | ||
1-6月 经审阅实际数 | 7-12月 预测数 | 合 计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2.03 | 78.43 | 82.00 | 160.4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60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7 | -29.88 | -29.8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第32页 共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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