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62号《关于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李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李杰、陈小清、徐华斌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向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89,047,195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1.23元/股,募集配套资金为999,999,999.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794,247.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7,205,752.8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2-00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1年2月5日与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与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为募投项目“小容量注射制剂国际标准生产基地”的实施主体)、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开户账号 | 状态 |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416010100102144444 | 已注销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兴业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 417010100100443490 | 已注销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25,829,915.55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