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转回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等情况
经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公司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类别 | 项目 | 本次转回减值金额(元) | 占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
一、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4,287,521.51 | -70.16%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33,552.46 | -0.27%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711,705.21 | -1.46% | |
二、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476,982.25 | -3.02% |
合计 | 36,609,761.43 | -74.92% |
注: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 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以下资产,予以核销。
款项类别 | 客户 | 核销资产金额(元) | 核销原因 |
应收账款 | 客户1 | 279,600.00 | 长期追索,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 | 客户2 | 35,000.00 | 长期追索,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 | 其他客户 | 59,161.66 | 长期追索,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73,761.66 |
款项类别 | 客户 | 核销资产金额(元) | 核销原因 |
其他应收款 | 单位1 | 64,430.00 | 长期追索,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64,430.00 |
注:上述应收款项所属客户均非公司关联方。本次核销后,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相关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如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 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回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合计3,513.28万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7.70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合计43.82万元,本次转回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共增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6.42万元,增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16.42万元。
本次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五、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