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及其附属子议案。经审查非职工代表候选人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后,监事会同意提名薛荣刚先生、刘德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薛荣刚,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4年6月生,本科学历,2014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职员、办公室主任、行政和人力资源部部长;2015年7月至今任新余隆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薛荣刚先生通过新余隆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67.01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薛荣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德胜,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9年9月生,高中学历,2014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经理、工程基建经理、工程审计经理;2016男2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德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81万股,通过新余隆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71.85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德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