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通知、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荣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薛荣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选举刘德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上述候选人符合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薛荣刚先生、刘德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