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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柳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3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4-77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795,926,631.1611.81%22,855,931,683.88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37,093,890.3858.74%1,320,624,799.945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06,820,203.36200.22%1,209,428,585.5893.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77,577,255.77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3359.27%0.67896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2740.91%0.583147.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5%上升0.65pct7.84%上升2.68pct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7,005,987,831.8446,578,044,988.89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7,509,543,322.1716,532,166,611.025.91%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金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554,310.936,136,004.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33,666,364.1288,606,386.4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4,010,048.18-9,269,047.2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053,720.5918,149,099.79
债务重组损益-501,700.6718,970,650.2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552,688.0115,229,656.09
减:所得税影响额8,002,899.1917,133,098.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50,223.099,493,436.38
合计30,273,687.02111,196,214.3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年初数增减幅度披露原因
投资收益-31,287,089.98102,131,610.48-130.63%主要是本期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影响
资产处置收益13,060,532.62105,366,692.37-87.60%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减少
营业外收入32,683,632.1221,508,264.1351.96%主要是政府补助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63,640,594.24132,934,025.37-52.13%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减少
衍生金融资产4,299,054.02-100.00%主要是衍生工具公允价值余额变动
应收票据196,564,402.24128,970,148.9352.41%主要是期末票据余额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333,767,647.79156,755,710.42112.92%主要是期末留存票据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19,381,881.4113,865,771.0139.78%主要是公司新增资产改良、装修等费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377,947,097.89203,597,871.3185.63%主要是预付工程款增加
短期借款4,833,111,422.636,974,058,466.92-30.70%主要是短期借款减少
衍生金融负债1,832,721.89不适用主要是衍生工具公允价值余额变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63,717,660.64491,375,436.9455.42%主要是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增加
长期借款709,730,164.131,257,202,043.02-43.55%主要是偿还借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63,502,301.7246,983,223.0435.16%主要是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库存股199,981,886.96不适用主要是股票回购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5,83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5.49%505,753,552505,753,552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5.07%100,624,8760不适用0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73%54,084,5490不适用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其他2.32%46,000,0000不适用0
常州嘉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60%31,731,22431,731,224不适用0
北京源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源峰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3%26,401,4670不适用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8%25,377,1980不适用0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4%24,575,3410不适用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8%21,394,9790不适用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41组合其他1.06%20,978,8770不适用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0,624,876人民币普通股100,624,876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54,084,549人民币普通股54,084,54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4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0
北京源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源峰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401,467人民币普通股26,401,46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5,377,198人民币普通股25,377,198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24,575,341人民币普通股24,575,34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1,394,979人民币普通股21,394,97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41组合20,978,877人民币普通股20,978,87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发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8,968,629人民币普通股18,968,62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驱动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18,259,480人民币普通股18,259,48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前10名股东中,常州嘉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原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此之外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2)公司未知其他社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社会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进展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30.0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柳工转2”,债券代码“127084.SZ”。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柳工转2”转股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柳工转2”因转股减少2,523,111张,转股数量为32,986,560股。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由1,978,628,263股变更为1,984,192,335股。

(二)诉讼事项进展

公司本报告期内未新增其他重大诉讼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中恒与柳州市江航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江航工贸”)签订两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回租赁方式开展融资租赁。江航工贸的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汤建湘、覃怡、袁庄、柳州市汤礼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柳城县忠科配件有限公司、柳城县忠航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海南五指山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五指山林化有限公司、云南亚创林业有限公司、杨静)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2014年4月11日,江航工贸已拖欠租金36,490,190.88元及逾期利息 4,816,705.20元,保证人也拒不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中恒依法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4年5月4日正式受理此案。4,130.69本案于2014年7月9日开庭审理,2014年12月21日法院按照被告与中恒在庭下达成还款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被告按调解书要求共计向中恒支付欠款1,023.59万元。因被告未能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中恒已经向柳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状况。至今法院已冻结五指山集团持有的海南亚创林业公司49%的股权,共查封林权约6万亩冻结了被执行人海南五指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省亚创林业有限公司的41.597%的股权。查封了被执行人海南五指山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南省五指山市所持有的五林证字(2004)第40号林地林权。 海南五指山集团正与外部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重组工作。2019年6月份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2021年6月1日,案件已恢复执行,并成功追加被执行人。2021年12月执行回款994.32万元,2023年2月执行回款102.96万元。2023年5月查封保证人名下一套房产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2023年11月房产拍卖回款39.8万元。2023年12月因保证人江航工贸公司具备破产条件,中恒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4年1月法院已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并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破产一债会。2024年7月向海口中院申请五指山集团、五指山林化公司破产清算,2024年9月法院根据调解协议,被告应当向中恒分期支付共计10,170万元,但被告未按时支付,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24年10月累计执行回款2,265万元。2014年10月28日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裁定五指山林化公司进入破产破产清算程序,但驳回了中恒公司对五指山集团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月中恒公司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660.982017年2月8日,柳挖公司签收柳州中院的终审判决。2017年8月14日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6月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杜艾保不服柳州中院判决,提出再审申请。因杜艾保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柳州中院于2020年6月16日裁定按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处理。2021年2月杜艾保不服柳州中院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的裁定,向柳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2021年8月17日再审案件开庭,2021年9月23日收到裁定书,江苏建宸、上海建宸两案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柳江法院重审。2021年10月18日,柳江法院立案,于2022年1月13日开庭审理。2023年11月收到一审判决,已生效。2023年3月申请执行。江苏建宸支付柳挖公司货款34,548,418.87元,违约金5,656,333.30元(暂计至2014年7月3日止,今后仍按每日万分之五计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梅银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杜艾保、张利对上述判决所欠货款中的30,740,941元及其对应的违约金5,032,965.87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孙斌对上述判决所欠货款中的2,871,677.20元及对应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重审柳江法院判决: 江苏建宸支付拖欠柳挖公司货款29,553,457.87元;江苏建宸支付按每日万分之五(以货款29,553,457.87元为基数,从2015年12月17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被告杜艾保、孙斌、梅银芳、张利对江苏建宸货款中1,926,716.2元及对应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执行回款672万元。2024年5月,柳挖与保证人孙斌、杜艾保达成《和解协议》,柳挖与江苏建宸公司、上海建宸公司的多个案件打包和解,柳挖收到和解款项200万元。2013年10月27日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安徽华柳柳工工程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柳”)与柳挖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叶凤琦、姚定强、许安平、范照5,743.89广西高院于2016年12月1日开庭审理。2017年2月17日柳挖公司签收广西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柳挖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强制安徽华柳公在柳挖诉安徽华柳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柳州中院判决:安徽华柳向柳挖公司支付货款54,058,879.1元及违约金25,074,969.84元2015年8月252022年3月18日,查封被告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等房产。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累计执行回款3462013年4月13日2013-08号柳工关于柳挖公司诉经销
勇、张利和盛立新等6人系该买卖合同关系中安徽华柳的连带保证人。安徽华柳对柳挖公司欠款54,058,879.10 元及应支付违约金合计57,438,899.91元,因经多次催收均无果,柳挖公司为依法于2013年4月11日向柳州市柳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终审判决安徽华柳尚欠柳挖公司货款54,058,879.1元,违约金25,074,969.84元。姚定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但因该案判决后安徽华柳无可执行财产,柳挖公司另案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安徽华柳股东及相关方盛立新、许安平、范照勇、叶凤琦四人对安徽华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2年3月,柳挖起诉安徽华柳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在南宁中院立案,于7月15日开庭审理,2022年11月14日判决。2022年12月被告不服判决上诉。2024年2月 二审驳回对方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日之后的 违约金,以54,058,879.1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生效判决履行期之日止;被告姚定强承担连带责任。广西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柳挖公司诉盛立新、许安平、范照勇、叶凤琦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中,南宁中院判决:被告盛立新、许安平、范照勇对第三人安徽华柳在(2016)桂民终357号民事判决中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叶凤琦对被告盛立新在本案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西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万元。商安徽华柳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被告新疆巨华柳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巨华公司”)与本公司自 2015年1 月1 日起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张鹏、姜玲、张健、王蕾、张斌等作为新疆巨华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因新疆巨华公司拖欠本公司货款,公司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新疆巨华公司向原告立即偿还装载机货款6,618.36万元;配件货款77.46万元;罚息(违约金)645.54万元;合计7,341.37万元(RMB)。(2)被告张鹏、姜玲、张健、王蕾、张斌、常悦对被告新疆巨华7,341.37主机案: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柳州中院于2018年10月10日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之后被告向广西高院提出上诉,广西高院于2019年12月25日作出终审裁定,裁定撤销柳州中院的裁定,将案件发回柳州中院按照起诉受理条件重新审查。2020年11月20日,柳州中院作出管辖权异议裁定,裁定由柳州中院管辖本案,配件款另行起诉。2021年5月31日新疆巨华案(主机案)开庭。2021年7月,柳州中院判决,全额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但否决了案外人欧普公司提供抵押的有效性。2021年8月11日公司向广西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柳州柳南法院判决: 新疆巨华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579,980.24元及违约金108,712.77元(以货款579,980.24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标准从2017年6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公司诉新疆巨华(主机案)广西高院判决: 维持柳州中院(2017)桂02民初98号判决书第一项,撤销第五项;新疆巨华公司向公司赔偿1,150,000元律师费;被告张鹏、姜玲、张健、张斌主机案2022年10月25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柳州中院已经受理,划扣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115万元(已回到法院账户上);对欧普照明的土地进行司法评估,评估价约1000万。 配件案2023年5月11日向柳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法院已受理。 2023年8月31日,划扣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115万。2018年4月3日2017年年度报告
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被告新疆巨华公司返还所有权属于原告的13台装载机样机,价值455万元。(4)原告以被告新疆欧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他项权利抵押证抵押的房产进行优先受偿。(5)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配件案:2021年5月31日,柳南区法院受理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案,9月3日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案已出具判决书,法院支持公司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对前述第一项、第四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鹏、姜玲、张健、张斌有权向新疆巨华公司追偿;被告王蕾以其与张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连带责任,王蕾有权向新疆巨华公司追偿;原告有权在15,720,000元范围内对新疆欧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名下房产经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其并有权向新疆巨华公司追偿。被执行人欧普照明的不动产于2023年11月11日以一拍价760.4万元挂网一拍,最后以1131.9万元竞价成交,2023年12月 法院划扣到905.57万元。 2024年7月,被执行人位于成都三个车位二拍已流拍。2024年9月,我司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
被告合肥开源柳工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开源公司)作为本公司经销商,自2014年1 月1 日起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沈永兴、郑文芳、沈瑶等作为合肥开源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因合肥开源公司拖欠本公司货款,本公司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柳州市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合肥开源公司向原告立即偿还货款51,962,707.2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1,962,707.21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从2017年4月29日起计算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之日止)。(2)被告沈永兴、郑文芳、沈瑶、江斌、陈杨对被告合肥开源柳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柳州市中院于2017年5月22日正式受理案件。5,196.27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柳州中院于2018年8月11日作出裁定,裁定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被告于2018年10月29日向广西高院提起上诉,广西高院于2019年6月27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案经过公告送达后定于2020年4月20日在柳州中院开庭。柳州中院于2020年5月28日作出判决,判令合肥开源柳工机械有限公司支付欠款本金37024688.08元,按每日0.05%的计算标准计算项下利息,沈永兴、郑文芳、沈瑶、江斌、陈杨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3月4日柳州市中院立案执行。截止2023年6月30日,累计回款771.96万元。 2023年3月14日与被执行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另行提供两套第三人的房产进行以物抵债,每年最低还款金额50万,直至债务清偿为止。” 2023年5月31日,完成一套房屋的过户手续。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后,被执行人另行提供的两套房产(评估总价值为 414.37万元)均已完成办理过户登记及税费缴纳手续。现所有以物抵债的房产均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18年4月3日2017年年度报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957,509,715.6710,352,628,474.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63,640,594.24132,934,025.37
衍生金融资产4,299,054.02
应收票据196,564,402.24128,970,148.93
应收账款10,295,515,258.498,176,134,587.50
应收款项融资333,767,647.79156,755,710.42
预付款项355,452,490.50322,393,844.1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711,983,062.101,456,657,848.2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540,588,456.248,482,381,814.85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186,503,894.01207,625,272.0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999,706,281.613,246,328,858.51
其他流动资产503,671,856.70607,521,489.15
流动资产合计33,144,903,659.5933,274,631,128.0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528,982,990.482,268,222,942.74
长期股权投资656,870,102.71669,358,930.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09,447,759.96402,854,189.4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321,655,725.72325,372,452.52
固定资产6,134,048,049.986,119,827,574.34
在建工程620,788,750.13586,050,438.5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86,923,647.3088,033,743.43
无形资产1,406,220,512.341,451,350,496.58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164,922,883.62164,922,883.62
长期待摊费用19,381,881.4113,865,771.01
递延所得税资产1,133,894,770.711,009,956,567.25
其他非流动资产377,947,097.89203,597,871.31
非流动资产合计13,861,084,172.2513,303,413,860.87
资产总计47,005,987,831.8446,578,044,988.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833,111,422.636,974,058,466.9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1,832,721.89
应付票据5,549,034,727.185,324,624,605.47
应付账款6,999,517,126.846,044,635,577.48
预收款项51,227,146.2653,250,737.90
合同负债663,678,673.97575,087,898.1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491,168,693.34482,052,011.62
应交税费400,479,912.79317,972,016.56
其他应付款1,845,595,888.741,649,868,325.8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611,774.008,291,774.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63,717,660.64491,375,436.94
其他流动负债440,587,717.21361,272,301.35
流动负债合计22,039,951,691.4922,274,197,378.1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709,730,164.131,257,202,043.02
应付债券2,910,958,101.963,000,778,301.07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80,015,672.5276,291,589.96
长期应付款237,957,732.08184,219,779.9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90,206,671.7296,636,606.28
预计负债982,387,803.29885,671,811.60
递延收益849,025,206.92759,450,905.26
递延所得税负债63,502,301.7246,983,223.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923,783,654.346,307,234,260.21
负债合计27,963,735,345.8328,581,431,638.39
所有者权益:
股本1,984,192,335.001,951,211,962.00
其他权益工具93,430,143.87102,007,879.77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298,021,655.686,039,145,148.49
减:库存股199,981,886.96
其他综合收益-311,339,926.32-257,297,533.27
专项储备116,117,600.8491,148,921.74
盈余公积1,065,027,427.071,065,027,427.0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8,464,075,972.997,540,922,805.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7,509,543,322.1716,532,166,611.02
少数股东权益1,532,709,163.841,464,446,739.48
所有者权益合计19,042,252,486.0117,996,613,350.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7,005,987,831.8446,578,044,988.89

法定代表人:曾光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丽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22,855,931,683.8821,114,099,914.74
其中:营业收入22,855,931,683.8821,114,099,914.7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1,039,331,518.9419,885,038,743.34
其中:营业成本17,488,665,716.5416,754,478,651.1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17,373,849.69129,784,186.62
销售费用1,947,771,366.771,596,394,420.44
管理费用601,050,116.38576,772,044.66
研发费用764,857,861.59682,540,150.74
财务费用119,612,607.97145,069,289.76
其中:利息费用258,204,994.29318,634,401.24
利息收入198,242,311.22235,181,935.77
加:其他收益173,973,819.62167,743,059.2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287,089.98102,131,610.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0,527,798.7348,564,745.0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60,301,197.66-5,101,734.47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251,097.45-6,230,483.6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00,094,643.96-376,439,918.6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2,055,679.42-145,056,856.6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060,532.62105,366,692.3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44,946,006.371,076,575,274.61
加:营业外收入32,683,632.1221,508,264.13
减:营业外支出4,868,431.124,165,405.2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72,761,207.371,093,918,133.53
减:所得税费用215,097,324.80262,583,907.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57,663,882.57831,334,226.0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57,663,882.57831,334,226.0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20,624,799.94826,302,343.41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7,039,082.635,031,882.6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4,176,334.38-79,532,104.9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4,042,393.05-79,673,835.8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759,631.17-30,328,351.5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703.00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758,928.17-30,328,351.5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9,282,761.88-49,345,484.3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37,712.28-305,744.56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1,220,474.16-49,039,739.74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3,941.33141,730.81
七、综合收益总额1,303,487,548.19751,802,121.0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266,582,406.89746,628,507.61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6,905,141.305,173,613.4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67890.4235
(二)稀释每股收益0.58310.396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曾光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丽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562,292,041.1223,124,695,191.7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835,763,901.98967,789,346.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03,978,919.89882,844,705.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402,034,862.9924,975,329,244.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565,881,435.5820,059,385,214.5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57,029,545.722,115,827,448.30
支付的各项税费760,885,852.98833,634,375.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40,660,772.942,029,537,845.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324,457,607.2225,038,384,883.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7,577,255.77-63,055,638.9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20,399,859.59226,330,589.1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0,837,416.8575,246,722.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8,668,191.97305,196,800.5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8,694.0086,672.8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512,476.6581,582,705.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4,446,639.06688,443,491.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14,435,048.35680,834,335.68
投资支付的现金186,705,720.00262,357,287.25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628,121.6711,425,266.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3,768,890.02954,616,889.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9,322,250.96-266,173,398.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3,890,000.00248,571.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3,890,000.00248,571.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387,932,475.4910,165,579,680.1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4,457,529.45513,404,844.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56,280,004.9410,679,233,096.0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376,310,350.545,980,225,921.0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71,586,725.85402,770,002.2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5,640,187.011,526,345.9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87,224,648.871,739,590,535.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035,121,725.268,122,586,458.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8,841,720.322,556,646,637.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087,297.51-4,146,921.8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63,674,013.022,223,270,678.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449,532,020.996,772,794,370.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285,858,007.978,996,065,048.50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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