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4年
月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人,实际表决监事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听取和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