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2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