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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李药业: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3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8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充分保障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执业资质: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25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7.03亿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55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度年末数:815.09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钱华丽,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慧涛,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万思宁,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38万元人民币(含相关税费),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含税)减少27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含税)减少1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减少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2020年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4年。在此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各年度财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

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认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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