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4-048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保证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5亿元、向合作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
1.12亿元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12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的子公司金印联(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印联(天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申请了1,8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相关担保,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签订了相应的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金印联(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CGGKPL6B
3、注册地址: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张家窝工业区)泰进道37号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徐天平
6、成立日期:2023年4月20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办公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北京金印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印联”)直接持有100%股权,本公司持有北京金印联70%股权,金印联(天津)为公司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流动资产 | 10,428.03 | 11,628.13 |
非流动资产 | 2,598.31 | 4,046.57 |
资产总计 | 13,026.34 | 15,674.70 |
流动负债总额 | 5,143.56 | 6,862.06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负债总计 | 5,323.56 | 7,042.06 |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股东权益 | 7,702.79 | 8,632.63 |
营业收入 | 18,539.90 | 16,553.78 |
营业利润 | 276.37 | 633.12 |
利润总额 | 276.37 | 633.12 |
净利润 | 202.79 | 429.84 |
截至目前,金印联(天津)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相关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
债务人:金印联(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合计本金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9,029.7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4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