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王锋道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业务人员,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其中关联监事王锋道、
程兆鹏、谢妹仔回避表决。因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切实有效地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其中关联监事王锋道、程兆鹏、谢妹仔回避表决。
因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