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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4-062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予以注销。鉴于上述,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145,75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4,678,100元减至人民币244,532,35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4,678,100股减至244,532,350股。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和《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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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2、申报时间:自2024年10月22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56683882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