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该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2日披露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