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24,630,896股的大股东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96,1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192,3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大股东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1 | 24,630,896 | 5.36% |
注1: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基金名称,珠海普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股东名册中名称为珠海普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 | 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集中竞价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大宗交易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合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96,164 | 1.0000% | 9,192,328 | 2.0000% | 13,788,492 | 3.0000% |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本公告日后,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大股东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大股东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大股东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适用创业投资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大股东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大股东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各自所做的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大股东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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