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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拜尔: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拜尔”、“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4年8月23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372号)。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号)、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3〕15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1,081.8129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327.2514万股,本

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国元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244.084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4,489.5233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16.3625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

2、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同意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安徽联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元创投”)、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基金”)、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晨鸣”)、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正泽富”)、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竺贝寅行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贝寅”)、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富显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北斗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宽投资产”)、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对冲1号基金)(以下简称“盛泉恒元”),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参与规模

序号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数量(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月)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0,0006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3,73712
3安徽联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3,73612
4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3,73612
5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23,73612
6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223,73612
7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竺贝寅行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23,73612
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富显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23,73612
9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北斗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23,73612
10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对冲1号基金)223,73612
合计2,163,625-

4、配售条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分别与发行人、主承销商订立了参与此次配售的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

5、限售条件国元证券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6个月,其余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査意见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10名”和“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的要求。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共10名,分别为国元证券、国泰君安、联元创投、国元基金、上海晨鸣、首正泽富、上海贝寅、第一创业证券、宽投资产、盛泉恒元。除以上战略投资者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31686376P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注册资本436377.7891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7年6月6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经营期限1997年6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信息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70%)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3.58%)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5%)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3.69%)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72%)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37%)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56%)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1.3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3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33%)其他股东(44.27%)

主承销商核查了国元证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国元证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为合法存续的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经核查,国元证券的控股股东为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

3、战略配售资格经核查,国元证券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主承销商取得了国元证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国元证券为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根据国元证券出具的承诺函,国元证券系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国元证券本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资本890461.0816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9年8月18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经营期限1999年8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1.35%)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5.63%)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7.6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84%)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93%)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2.7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2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3%)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14%)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85%)其他股东(36.89%)

主承销商核查了国泰君安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国泰君安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为合法存续的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国泰君安的控股股东是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国泰君安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国泰君安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国泰君安出具的承诺函,国泰君安系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国泰君安本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安徽联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联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8QT8L68Q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联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表:李向军)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年8月4日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汽经一路5号4-32号
经营期限2023年08月04日至2029年08月0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信息安徽联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50%)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伟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安徽联星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

根据联元创投提供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等资料并经主承销商核查,联元创投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伙协议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其出资资金均系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任何私募基金管理人。

2、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联元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安徽联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联元创投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

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经核查,联元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安徽联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联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是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联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比例为33.33%),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是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也是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除此关系外,联元创投合伙企业与主承销商、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根据联元创投出具的承诺函,联元创投系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联元创投本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Y493XT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彤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8月22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856室
经营期限2017年8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62.5%)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5%)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2.5%)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5%)

主承销商核查了国元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国元基金

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为合法存续的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经核查,国元基金的控股股东为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

3、战略配售资格经核查,国元基金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国元基金的控股股东是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是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元基金的其他三名股东分别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三名股东的第一大股东均为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也是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除此关系外,国元基金与主承销商、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根据国元基金出具的承诺函,国元基金系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国元基金本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4F78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丁玉帅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4月25日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229室
经营期限2022年4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郝筠(50%)青岛晨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杨鲁豫(10%)刘薇(10%)青岛卓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

主承销商核查了上海晨鸣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上海晨鸣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为合法存续的公司。

上海晨鸣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2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4111)。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备案编码SZG675
备案日期2023年8月25日
管理人名称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上海晨鸣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郝筠。

4、战略配售资格经核查,上海晨鸣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经核查,上海晨鸣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经核查,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合法募集的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上海晨鸣本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223570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马起华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3月10日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3号1幢418室
经营期限2015年3月10日至2065年3月9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主承销商核查了首正泽富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首正泽富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

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为合法存续的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经核查,首正泽富的控股股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经核查,首正泽富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经核查,首正泽富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根据首正泽富出具的承诺函,首正泽富系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首正泽富本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32358869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鲍翔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3月23日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新跃183号16幢108、110室
经营期限2015年03月23日至2045年03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鲍翔(70.00%)上海旦孵旦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00%)

主承销商核查了上海贝寅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上海贝寅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为合法存续的公司。

上海贝寅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8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7754)。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云竺贝寅行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备案编码SCR283
备案日期2018年6月4日
管理人名称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上海贝寅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鲍翔。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上海贝寅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经核查,上海贝寅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经核查,上海贝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合法募集的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上海贝寅本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7743879G
公司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礼顺
注册资本42024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8年1月12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经营期限1998年1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股东信息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1.06%);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4.99%);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4.99%);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4.83%);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70%);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80%);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6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45%);西藏乾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39%);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1%)其他股东(63.91%)

主承销商核查了第一创业证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为合法存续的公司。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管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第一创业富显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备案编码SAEQ78
备案日期2024年1月2日
管理人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经核查,第一创业证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资格经核查,第一创业证券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经核查,第一创业证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经核查,第一创业证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合法募集的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第一创业证券本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311024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法定代表人严宓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年12月8日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209-20室
经营期限2014年12月8日至2034年12月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钱成(77.78%)严宓(11.11%)胡辉(11.11%)

主承销商核查了宽投资产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宽投资产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为合法存续的公司。

宽投资产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0769)。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宽投北斗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备案编码SSB652
备案日期2021年7月14日
管理人名称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宽投资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钱成。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宽投资产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

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经核查,宽投资产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经核查,宽投资产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合法募集的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宽投资产本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6302544812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忠东
注册资本136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年7月8日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恒顺园区105幢16号
经营期限2014年7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为企业的并购、重组提供咨询服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南京宝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9.04%)南京量化复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6.73%)南京贝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23%)

主承销商核查了盛泉恒元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盛泉恒元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为合法存续的公司。

盛泉恒元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5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6545)。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对冲1号基金
备案编码S60039
备案日期2015年7月14日
管理人名称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盛泉恒元的控股股东为南京宝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赵忠东。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盛泉恒元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经核查,盛泉恒元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盛泉恒元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合法募集的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

盛泉恒元本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

的禁止情形核査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战略配售协议,并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的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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