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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时胜: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8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37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球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认293名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综合评价考核均为C档及以上;公司有关限制性股票授予和解除限售程序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解除限售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除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3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102,00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99%。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该期限制性股票第四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由于公司董事李跃峰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董事,因此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原独立董事张连起先生、原董事廖拾秀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促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甘为民先生、独立董事李荣林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唐球先生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务,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左金兰女士、非独立董事马占春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独立董事李荣林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补选暨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
战略决策委员会唐球(主任委员)、鄢建红、李跃峰、甘为民、李荣林
审计委员会李荣林(主任委员)、左金兰、马占春
提名委员会李荣林(主任委员)、左金兰、唐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左金兰(主任委员)、李荣林、李跃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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