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话和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发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加期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徐锁璋、姚伟芳、徐艺萌和丹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75.0000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75%)(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根据证券监管的要求,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加期至2024年6
月30日,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述日期为基准日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审计,对公司备考财务报告进行了补充审阅,并出具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上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加期评估报告》。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基于加期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内容,并结合公司、标的公司等最新信息,公司编制了《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核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财务数据基准日已更新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申请文件的更新补充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对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