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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8 |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E10585号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气体”)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和远气体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和远气体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2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和远气体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和远气体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和远气体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甘声锦(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汤方明
中 国·上海 2024年10月17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0.82元,募集资金总额432,8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28,132,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404,668,000.00元(含应付未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发行费用等)已于2020年1月8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01号)。扣除实际发生的保荐及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41,475,933.9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391,324,066.01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湖北和远气体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账号11160260000000073,初始存放日2020年1月8日,初始存放金额194,787,800.0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账号717902400610888,初始存放日2020年1月8日,初始存放金额196,536,300.00。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存储 方式 | 备注 |
使用情况报告 第2页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存储 方式 | 备注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 | 11160260000000073 | 194,787,800.00 | 活期 | 已注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 717902400610888 | 196,536,300.00 | 活期 | |
合 计 | 391,324,100.00 |
注:1、初始存放日为2020年1月8日,初始存放合计金额比募集资金净额多33.99元,系尾差。
2、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变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储情况为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账号717903074210888,初始存放日2022年2月18日,初始存放金额152,049,300.00,由原募集资金账户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账号11160260000000073转入。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项账户已注销。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由公司实施的“湖北和远气体猇亭分公司气体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气体配套及尾气提纯利用项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与信息化、培训中心”三个募投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至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特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电子材料”,系潜江特气全资子公司)实施的“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拟变更募投项目暨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812.13万元。上述议案于2021年12月24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变更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使用情况报告 第3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3日出具《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006号),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12,771.83万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95.28万元(不含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771.8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95.28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4月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实施完成。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本次审议期限内分两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每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10,000万元。2021年2月20日,公司已将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本次审议期限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2022 年2月23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的余额以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使用情况报告 第4页
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授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授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受托方 | 存款种类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益 | ||
2020 | 2021 | 2022 | |||
湖北银行宜昌猇亭支行 | 协定存款;按季对协定存款所对应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结息 | 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 83.66 | 28.65 | 7.46 |
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葛洲坝支行 | 智能通知存款 | 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账户约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下列方式计息:2020年,2021年满7天的,每天按年化利率2.025%计息;不满7天的,每天按年化利率1.2%计息,2022年满7天的,每天按年化利率2%计息;不满7天的,每天按年化利率1.45%计息 | 318.41 | 140.39 | 38.65 |
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 167.55 |
使用情况报告 第5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4年10月1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0 月 17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6页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132.4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9,719.57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9,719.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812.13 | 2020年: | 21,303.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7.85% | 2021年: | 1,642.94 | |||||||
2022年: | 16,773.5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潜江年产7万吨食品液氮项目 | 潜江年产7万吨食品液氮项目 | 8,034.50 | 8,034.50 | 8,054.17 | 8,034.50 | 8,034.50 | 8,054.17 | 19.67 | 100% |
2 | 鄂西北气体营运中心项目 | 鄂西北气体营运中心项目 | 10,545.50 | 10,545.50 | 10,545.50 | 10,545.50 | 10,545.50 | 10,545.50 | - | 100% |
3 | 湖北和远气体猇亭分公司气体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湖北和远气体猇亭分公司气体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3,193.00 | - | - | 3,193.00 | - | - | - | 已终止 |
4 | 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气体 | 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气体 | 8,102.00 | - | - | 8,102.00 | - | - | - | 已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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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及尾气提纯利用项目 | 配套及尾气提纯利用项目 | |||||||||
5 |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与信息化、培训中心 |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与信息化、培训中心 | 3517.13 | - | - | 3517.13 | - | - | - | 已终止 |
6 | 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 | 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 | - | 14,812.13 | 15,379.62 | - | 14,812.13 | 15,379.62 | 567.49 | 99% |
7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5,740.28 | 6,000.00 | 6,000.00 | 5,740.28 | -259.72 | |
合计 | 39,392.13 | 39,392.13 | 39,719.57 | 39,392.13 | 39,392.13 | 39,719.57 | 32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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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1-9月 | ||||
1 | 潜江年产7万吨食品液氮项目 | 83.69% | 930. 10 | 不适用 | 1,332.25 | 2,150.25 | 2,025.01 | 5,507.51 | 是 |
2 | 鄂西北气体营运中心项目 | 83.86% | 1,571.31 | 1,404.74 | 555.53 | 11,159.57 | 511.92 | 13,631.76 | 是 |
3 | 湖北和远气体猇亭分公司气体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气体配套及尾气提纯利用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 |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与信息化、培训中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 | 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 | 不适用 | 16, 5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投资项目承诺效益各年度不同的,应分年度披露。注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