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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8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达电路”、“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3.94倍。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4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41.24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扣除异常值和极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强达电路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定价、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公司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18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10月21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4年10月21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4年10月23日(T+2日)《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0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4年10月18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和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强达电路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3.94倍。

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4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41.24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扣除异常值和极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3、本次发行新股1,884.40万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60,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3,102.39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7,781.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5,320.41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低于前述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总额。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强达电路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84.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140号文)。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强达电路”,股票代码为“301628”,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884.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537.58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公司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1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7.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4.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3.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4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

4、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规定的新旧规则适用衔接安排,本次发行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发行人2022年和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090.07万元和9,106.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194.72万元和8,503.2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除此之外,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2.1.2条中规定第(一)条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4年10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4年10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4年10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4)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4年10月23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0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4年10月17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和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强达电路指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本次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84.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1,884.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投资者指2024年10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4年10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T日指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即2024年10月21日(T日)
指人民币元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公司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1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7.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4.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3.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4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1)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6日(T-3日)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4倍。

(2)与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23.56倍(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6日(T-3日)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2.03倍。

(3)发行人所属行业市盈率变化态势

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各阶段静态平均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如下:

市盈率类别最新值最近一个月平均值最近三个月平均值最近六个月平均值最近一年平均值
静态市盈率36.3533.9431.4431.8531.01
滚动市盈率34.3232.0329.9930.8030.81

注:数据来源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近一年以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较为平稳。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4倍,亦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2.03倍。

2、与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PCB产品批量、上市时间、企业规模等因素,选择与公司业务类似、主要从事或曾经专注于样板和小批量板PCB行业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中富电路、金百泽、本川智能、迅捷兴、四会富仕、兴森科技、崇达技术和明阳电路等8家公司。

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4年10月16日(含当日)前20日均价(元/股)2023年EPS(扣非前,元/股)2023年EPS(扣非后,元/股)2023年静态市盈率(倍)滚动市盈率(倍)
扣非前扣非后扣非前扣非后
300814.SZ中富电路29.330.14940.1334196.32219.87182.74251.98
301041.SZ金百泽23.420.37160.292063.0280.2167.4393.94
300964.SZ本川智能37.540.0624-0.0872601.60-430.50380.73-1,281.23
688655.SH迅捷兴10.320.10100.0470102.18219.57160.25503.41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4年10月16日(含当日)前20日均价(元/股)2023年EPS(扣非前,元/股)2023年EPS(扣非后,元/股)2023年静态市盈率(倍)滚动市盈率(倍)
扣非前扣非后扣非前扣非后
300852.SZ四会富仕25.131.43491.337217.5118.7918.3920.36
300739.SZ明阳电路13.270.33610.272639.4848.6854.6888.94
002815.SZ崇达技术8.880.37780.359123.5024.7328.4131.85
002436.SZ兴森科技9.890.12500.028379.12349.4778.55238.31
算术平均值(剔除极值和异常值)34.6841.2438.0848.72
强达电路1.20811.128123.3324.9821.5823.56

注1:数据来源Wind;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2:可比公司2023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4年10月16日总股本。注3: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2024年10月16日前20日均价(含当日)÷[近四个季度(2023年7月-2024年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4年10月16日总股本]。注4:本川智能扣非后的2023年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均为负值,以及中富电路、本川智能、迅捷兴、明阳电路和兴森科技2023年业绩大幅下滑,且2023年扣非前后EPS低于其他可比公司,导致静态和滚动市盈率存在极高值的情况,以上异常值和极值在计算静态和滚动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给予剔除。

(1)与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98倍,低于扣除异常值和极值影响后可比公司的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1.24倍(截止2024年10月16日)。

(2)与可比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近四个季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23.56倍,低于扣除异常值和极值影响后可比公司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滚动市盈率48.72倍(截止2024年10月16日)。

综上,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4倍和平均滚动市盈率32.03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低

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的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1.24倍和平均滚动市盈率48.72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扣除异常值和极值)。

3、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比较

(1)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①业务定位、产品布局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对比如下:

序号公司简称主营业务2023年PCB业务收入(亿元)最近一年已披露的按订单面积分类收入占比2023年按销售区域分类收入占比2023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样板小批量板大/中批量板内销外销
1中富电路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和销售11.321.50%36.71%61.79%72.20%27.80%4.32%
2金百泽印制电路板、电子制造服务和电子设计服务3.7948.91%26.09%25.00%75.35%24.65%7.35%
3本川智能小批量印制电路板产品及解决方案4.8021.62%38.55%39.83%47.87%52.13%5.77%
4迅捷兴印制电路板样板、小批量板的制造4.4630.13%36.82%33.05%75.50%24.50%7.00%
5四会富仕印制电路板小批量板的制造12.70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37.53%62.47%4.04%
6明阳电路印制电路板小批量板的制造15.37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6.55%93.45%5.29%
7崇达技术印制线路板服务企业53.58未披露未披露52.83%43.22%56.78%5.50%
8兴森科技印制电路板样板小批量板快件制造商51.7746.96%48.94%-49.31%50.69%9.17%
9公司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印制电路板制造6.8342.87%35.12%22.01%63.51%36.49%6.10%

注1:最近一年已披露的按订单面积分类收入占比,公司、崇达技术和金百泽为2021年数据,中富电路、本川智能、迅捷兴为2020年数据,兴森科技为2015年数据,四会富

仕、明阳电路未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按订单面积分类的收入占比。

注2:兴森科技PCB业务收入包括印制电路板、半导体测试板、IC封装基板的合计收入。

注3:数据来源: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Wind资讯等公开资料。

注4:金百泽按订单面积分类为样板、小批量板、中批量板,订单面积分别为5平方米以下、5-20平方米、20-50平方米等。

注5:外销占比=外销收入/PCB业务收入,其中,中富电路和兴森科技的外销占比为其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中外销收入的比重,金百泽的外销占比为其年度报告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的比重,上述3家公司未单独披露PCB业务的内外销收入占比。

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年,是一家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PCB企业,为PCB行业内较为领先的样板企业,公司产品呈现“多品种、小批量、高品质、快速交付”的特点。2021-2023年,公司连续三年被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评为中国电子电路行业百强企业。此外,公司2021年作为“快板/样板”企业入选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评选的“特色产品主要企业”十大企业榜单。从PCB样板企业分布情况来看,我国PCB样板领域呈现小而散的竞争格局,专业从事样板的生产商相对较少。同行业可比公司除兴森科技、金百泽和迅捷兴的样板收入占比较高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多以批量板为主,涵盖的样板产品主要为其批量板产品服务。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PCB业务的主要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和主要客户对比如下:

序号公司简称主要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1中富电路单/双面板、多层板、高频高速板、厚铜板、刚挠结合板、挠性板等通信、工业控制、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医疗电子等
2金百泽高多层电路板、HDI板、刚挠结合板、高频板、金属基板、厚铜电路板等智慧城市、信息技术、工业控制、汽车电子、医疗设备、电力系统、新能源、消费电子及科研院校等
3本川智能单/双面板、多层板、高频高速板、厚铜板、多功能金属基板、挠性板、刚挠结合板、HDI板等通信设备、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
4迅捷兴刚性单/双面板、刚性多层板、HDI板、高频板、高速板、厚铜板、金属基板、挠性板、刚挠结合板等安防电子、工业控制、通信设备、医疗器械、汽车电子、轨道交通等
5四会富仕单/双面板、多层板、HDI板、厚铜板、金属基板、刚挠结合板、高频高速板等工业控制、汽车电子、交通、通信设备、医疗器械等
序号公司简称主要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6明阳电路单/双面板、多层板、HDI板、厚铜板、金属基板、刚挠结合板、高频高速板等工业控制、机床、医疗设备、交通设备(汽车、轨道交通)、通信等
7崇达技术双面板、高多层板、HDI板、厚铜板、背板、软硬结合板、埋容板、立体板、铝基板、高频板等通信设备、计算机、工业控制、电源电子、家用电器、汽车、医疗仪器、安防电子、航天航空等
8兴森科技刚性电路板、柔性电路板、刚挠结合电路板、高密度互连板(HDI)、IC封装基板、半导体测试板等通信、网络、工业控制、计算机应用、国防军工、航天、医疗等
9公司单/双面板、多层板、高频板、高速板、高密度互连板(HDI板)、厚铜板、刚挠结合板、金属基板、半导体测试板、毫米波雷达板等工业控制、通信设备、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医疗健康和半导体测试等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上述内容来源于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

②发行人客户数量更加分散、产品款数更多、平均订单面积较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客户数量、产品款数等的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 简称客户数量情况产品款数、平均订单面积2023年前五大客户合计收入占比

中富电路

中富电路未披露未披露46.07%

金百泽

金百泽常年服务3,000家,截至2022年末累计服务近18,000家2019年金百泽PCB订单超10万批图号;2018-2020年平均PCB订单面积分别为2.16平方米、1.82平方米和2.11平方米14.54%

本川智能

本川智能2020年发生交易的客户逾300家2019、2020年平均订单面积分别约8.5平方米和8.9平方米28.36%

迅捷兴

迅捷兴未披露各年发生交易的客户数量,在其发展历程中,累计服务了过万家客户2019、2020年平均订单面积分别为4.7平方米和5.2平方米40.19%

四会富仕

四会富仕2019-2022年度,客户数量分别为255家、344家、531家和595家平均订单面积由2019年的约为14平方米增长至2022年的约为17平方米23.18%

明阳电路

明阳电路2020年下游合作的客户约600家2020-2022年度均单面积在10-15平方米33.45%

崇达技术

崇达技术客户数量超过1,000家2017-2019年和2020年1-3月,平均销售订单面积分别为9.68平方米、10.73平方24.42%
公司 简称客户数量情况产品款数、平均订单面积2023年前五大客户合计收入占比

米、11.55平方米和13.44平方米

米、11.55平方米和13.44平方米兴森科技

兴森科技先后与全球约5,000家高科技研发、制造和服务企业进行合作2022年,公司月交货能力超过2.5万个品种数15.85%

公司

公司2021-2023年,公司活跃的客户近3,000家,涉及100余家上市公司和数百家“专精特新”企业,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发生交易的客户数量分别为1,910家、2,069家和2,246家;各年新增客户数量在600家左右,且主要以样板和小批量板为主2023年,公司销售的PCB型号为9.45万余款,日均产品型号达300多款;平均订单面积3.04平方米,其中样板和小批量板的平均订单面积分别为0.71平方米和13.58平方米22.43%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反馈意见回复等,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最新的客户数量、产品款数、平均订单面积等数据。报告期内,公司服务的活跃客户近3,000家,其中包含100余家上市公司和数百家“专精特新”企业,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兴森科技海内外客户达到4,000多家,金百泽常年服务客户3,000家,公司在客户数量方面与兴森科技、金百泽处于相近的数量规模,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由于公司专注于样板和小批量板产品,聚集了下游众多客户的需求,订单相对分散、客户数量较多,从而导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占比相对较低,具有合理性。

③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制程能力指标对比

公司主要工艺技术紧跟市场前沿,各项技术指标保持行业主流水平,产品最高层数可达50层,内层最小线宽/线距最小为2.0mil/2.0mil,外层最小线宽/线距最小为3.0mil/3.0mil,机械钻孔最小孔径为4.0mil,激光钻孔最小孔径为3.5mil,最大厚径比为20:1,最大铜厚为30盎司。公司PCB产品层数、线宽/线距、孔径、铜厚等主要制程能力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最大铜厚等个别指标处于行业较为领先的水平。公司长期聚焦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市场,在与不同领域的众多客户合作中形成PCB工艺制程能力。公司在高多层板、超厚铜板、HDI板、高频高速板、特种板和其他特殊加工等工艺技术方面具备深厚的积累,形成多项

核心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77GHz毫米波雷达PCB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④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交付周期对比

公司订单呈现“多品种、小批量、高品质、快速交付”的需求特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有技术研发人员142人,服务于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工艺技术的研究,具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工程解决方案能力。为保证公司多品种、小批量的PCB产能实现快速交付的能力,公司建立了快速响应的工程服务体系,可向境内外客户提供7×24小时PCB产品工程服务,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公司PCB产品可实现快速交付,单/双面板最快可24小时内交付,多层板最快可48小时内交付。2023年,公司PCB产品交付周期一般为5-10天,其中样板和小批量板的平均交付周期分别约为5天和8天,公司交付能力在业内领先。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业绩指标对比

2021-2023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经营业绩情况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营业收入(PCB业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中富电路

中富电路113,167.34142,487.96133,928.802,345.006,995.159,091.672.32%2.07%

金百

金百泽37,889.3543,205.7448,204.333,114.692,431.223,876.946.09%4.78%

本川智能

本川智能48,008.5053,409.5053,241.83-673.933,275.994,538.960.47%-0.66%

迅捷

迅捷兴44,566.2842,997.0154,567.54626.993,419.275,807.741.95%1.01%

四会富仕

四会富仕126,981.26118,172.41102,156.4819,048.4921,724.5917,210.0115.16%14.12%
公司名称营业收入(PCB业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明阳电路

明阳电路153,687.75185,432.85172,595.988,328.2016,088.797,186.175.48%4.44%

崇达技术

崇达技术535,844.70554,127.22567,961.0438,830.0863,624.7952,140.506.27%5.96%

兴森科技

兴森科技409,050.23403,017.45379,432.604,776.3539,549.9859,097.823.41%0.78%

平均

平均值183,649.43192,856.27189,011.089,549.4819,638.7219,868.735.14%4.06%

公司

公司68,343.3470,202.4269,028.038,503.248,194.706,395.7119.67%18.36%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的收入规模相对较低,主要系在细分领域,公司长期聚焦于样板和小批量板市场,是行业内较为领先的样板制造企业;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较早,多在2021年及以前上市,上市后已通过募投项目扩充产能,带动收入规模增长。虽然公司的PCB业务整体收入规模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是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强。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36%,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PCB业务)毛利率
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富电路

中富电路15.67%13.13%15.72%19.04%

金百泽

金百泽24.19%28.42%25.46%26.51%

本川智能

本川智能14.03%11.60%15.79%19.28%

迅捷兴

迅捷兴16.06%15.14%20.76%24.05%

四会富仕

四会富仕21.60%24.55%26.59%27.73%

崇达技术

崇达技术17.05%20.24%23.25%21.98%

兴森科技

兴森科技27.09%28.72%30.29%33.13%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PCB业务)毛利率
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明阳电路

明阳电路18.89%21.70%20.82%16.20%

平均值

平均值19.32%20.44%22.34%23.49%

公司(PCB毛利率)

公司(PCB毛利率)28.22%28.63%26.87%25.42%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PCB产品,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值为99.74%以上。PCB为定制化产品,同行业可比公司因其产品结构、订单面积、客户结构、发展阶段等的不同,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年,始终坚持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定位,在国内样板市场具有领先地位

作为较早切入PCB样板市场的企业,公司长期深耕中高端PCB样板和小批量板市场,公司已成长为PCB行业中较为领先的国内样板企业之一,在PCB样板领域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在PCB行业领域深耕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二十年,是一家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PCB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经营策略,随着江西强达产能释放及批量板向江西强达转移,改善和缓解了深圳强达原有样板和批量板混线生产问题,持续提升发展质量,产品平均订单面积更小、平均产品层数更高、产品型号款数更多,柔性化制造能力与管理方式愈加完善,交货周期得到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PCB工艺和技术创新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2)公司长期构建和改进适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柔性生产、精细管理和智能制造模式,满足客户定制化、多样化和及时交付的产品需求

公司始终坚持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产品定位,长期构建和改进适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柔性生产、精细管理和智能制造方式。根据客户定制化和多样化的产品需求特点,形成一套适用于样板和小批量板的柔性化制造能力与管

理方式。公司产品呈现“多品种、小批量、高品质、快速交付”的特点,公司年交付PCB产品型号接近10万款,平均订单面积3.04平方米,其中样板和小批量板的平均订单面积分别为0.71平方米和13.58平方米。公司PCB产品可实现快速交付,单/双面板最快可24小时内交付,多层板最快可48小时内交付。2023年,公司PCB产品交付周期一般为5-10天,其中样板和小批量板的平均交付周期分别约为5天和8天,交付能力在业内领先。与PCB行业中传统的大批量板“刚性制造”的规模化效应相比,公司凭借快速响应、柔性生产、精细管理、智能制造和优异的服务水平,更能适应于PCB行业日益增长的研发打样和小批量专业应用的需求。

(3)具备丰富的产品体系和工艺技术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协会会员单位和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SPCA)监事单位,也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强达是高新技术企业和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积累,公司形成了多项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122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111项。目前,公司已将形成的主要专有或专利核心技术用于公司现有产品中,充分发挥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产品体系和工艺技术优势。从生产工艺来看,样板产品的定制化要求更高,且研发早期的产品对于技术创新要求较高。除了普通工艺外,涉及的特殊工艺较多。公司产品呈现“多品种、小批量、高品质、快速交付”的特点,公司年交付PCB产品型号接近10万款,公司在与众多PCB专业客户的合作和多产品型号交付过程中,形成了涵盖特殊工艺或特殊材料的中高端PCB工艺制程能力。公司主要工艺技术紧跟市场前沿,各项技术指标保持行业主流水平。

(4)客户数量和涉及的行业领域众多,客户粘性较强,以及销售区域覆盖广泛

PCB作为电子信息产品的基础性元器件,其性能和稳定性将直接影响整个电子信息产品的质量。对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下游应用市场,公司面对的均

为PCB业内专业客户,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尤为重要。报告期内,公司服务的活跃客户近3,000家,其中100余家上市公司和数百家“专精特新”企业,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基于公司庞大的新老客户群体,公司将通过充分挖掘原有客户的需求,以及开拓新增客户的市场领域,为公司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客户基础。公司销售区域覆盖广泛,不依赖少数销售区域。

(5)公司创始团队行业资历较深,人才队伍稳定

公司创始团队于2004年创立强达电路,公司创始团队成员来自于深南电路、崇达技术等PCB行业内优质的上市公司,具有二十年以上PCB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管理经验。经过数年发展,公司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和长期稳定的专业人才团队,在PCB领域积淀了深厚的技术和经验。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稳定,人才流失率低,大部分管理和技术人才在公司拥有十年以上的任职经历,保障公司持续和稳定地发展。

(6)三大生产基地将相互补充、相互协同

未来IPO募投项目南通工厂建成后,公司将形成深圳工厂、江西工厂和南通工厂三大生产基地。其中,深圳工厂主要定位中高端样板,江西工厂主要定位快速交付的小批量板,南通工厂主要定位新兴产业应用的中高端小批量板,三大生产基地面向具有一定差异化的客户、区域和产业领域,相互补充、相互协同。南通工厂定位于高多层板、HDI板产品,南通项目与PCB市场发展高度契合,是公司中高端小批量产线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现有深圳和江西生产基地相互协同,并将按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标准建设,有利于促进公司创新技术工艺和丰富产品矩阵,以及进一步提升PCB生产工艺的新质生产力。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空间和竞争格局

发行人所属PCB行业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及发展前景分析如下:

1、整体PCB市场空间及成长情况,公司所属PCB行业为基础电子元器件,下游市场空间巨大

(1)全球PCB产值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

根据Prismark数据,预测2024年PCB市场全球产值约为730.26亿美元、同比增长5.05%。长期来看,全球PCB市场产值将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预测2028年的全球PCB产值将达到904.13亿美元左右,2023-2028年全球PCB产值的预计年复合增长率达5.40%。

全球PCB市场产值及增长率

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Prismark、Wind数据库

(2)我国PCB产业持续保持全球制造中心地位,发展前景广阔

随着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技术和规模的快速发展,2008年以来PCB全球产业逐步向中国大陆转移,中国大陆PCB产值占全球PCB产值的比例快速增长。根据Prismark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大陆PCB产值为150.37亿美元,占全球PCB产值的比例为31.11%,2023年中国大陆PCB产值为377.94亿美元,占全球PCB产值的比例为54.37%。中国大陆已经成为全球PCB生产中心,PCB产值占据全球市场的半壁江山,且仍然将呈稳步增长趋势。根据Prismark预测,我国大陆地区将继续保持全球制造中心地位,PCB市场产值2028年将达到464.74亿美元,我国PCB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3)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公司迎来新兴市场空间

PCB作为电子产品和信息基础设施不可缺少的基础电子元器件,国家主要

政府机构陆续颁布规范和促进PCB行业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019年以来,国家主要政府机构陆续颁布《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一系列促进PCB行业及其下游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公司将迎来新兴市场空间。

2、样板和小批量板产品特点、市场竞争情况及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地位

(1)样板和小批量板与大批量板产品存在显著差异

PCB型号众多,通常可以按照订单面积、产品层数、特色工艺或材料等标准分类。根据PCB企业侧重订单面积市场的不同,PCB产品进一步细分为样板、小批量板和大批量板,其在交付期限、产品用途、产品型号、客户结构、生产工艺和定价策略存在较大差异。由于样板、小批量板和大批量板在研发、生产、管理和销售模式上均有较大差异,不同类型的PCB企业在客户、产品和生产方面各有特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样板小批量板大批量板

客户

客户订单面积每单5平方米以下5-50平方米50平方米以上
客户管理客户数量众多且分散、行业跨度较大、对快速响应要求高,一般要求企业的销售、工程师、计划人员技术素质要求较高,需提供7×24小时服务客户集中度高,一般不要求快速响应、对成本较为敏感
客户需求研究、开发和试验阶段的专业需求专业用户应用市场为主普通用户应用市场为主
议价能力PCB厂商议价能力高PCB厂商议价能力较高PCB厂商议价能力一般

产品

产品产品型号品种众多、同种类型产品的规模相对较小,产品的个性化程度较高品种较少
应用领域各应用领域研发阶段通信设备、工业控制、汽车电子和医疗健康等领域为主消费电子、部分汽车电子等领域为主
毛利率适当通常低于小批量板
项目样板小批量板大批量板

生产

生产交付期限为压缩研发周期,减少研发资源闲置时间要求快速交付,一般少于10天、最短24小时以内完成交付一般为10-20天一般为20天以上
生产工艺采取柔性化制造的生产线,对多品种、小批量、快交付的产品具备灵活生产能力,对生产计划和管理提出较高挑战 柔性化制造生产以单一品种稳定生产和标准化制造为主,对生产成本控制较为严格
生产成本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较高规模效应凸显,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较低

PCB样板需求主要来自客户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和试验等研发阶段,是PCB批量生产的前置环节,具备一定的专业特性,PCB在电子产品研制成功并定型后进入批量板生产阶段,因此研发阶段的样板订单呈现多品种、小批量、快交付的特征。PCB批量板根据订单面积大小可进一步分为小批量板和大批量板,其中:小批量板主要用于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医疗健康和汽车电子等专业用户终端需求,大批量板主要用于消费电子和部分汽车电子等普通用户终端需求。

(2)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全球PCB超过一半的产能集中在我国大陆地区。我国PCB行业市场化程度高,企业数量众多,尤其是批量板企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根据前瞻产业

研究院数据显示,我国大陆地区PCB制造企业数量超过2,000家,多数为中低端批量板生产制造企业。在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等较为专业的生产领域,国内市场以兴森科技、强达电路等企业为代表的境内生产商为主,能够规模化地实现多品种、定制化的PCB生产。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年,是一家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PCB企业。2021-2023年度,公司连续三年被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评为中国电子电路行业百强企业,公司2021年作为“快板/样板”企业入选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评选的“特色产品主要企业”十大企业榜单。2023年度,公司样板收入为33,280.82万元,占公司PCB收入的比例为48.70%,公司为PCB行业内较为领先的样板企业。

3、样板和小批量板市场发展趋势

(1)终端电子产品多样化促进样板和小批量板占比逐步提升,国内现有样板和小批量板规模居前企业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样板和小批量板向国内转移的市场空间较大根据Prismark、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的数据测算,样板和小批量板总体市场产值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占比2023年2028年(预测)

全球样板和小批量板市

场产值

全球样板和小批量板市场产值15%-20%734.83-979.70955.81-1,274.40

全球大批量板市场产值

全球大批量板市场产值80%-85%3,918.95-4,163.825,097.65-5,416.23

国内样板和小批量板市

场产值

国内样板和小批量板市场产值10.52% (注3)280.23342.41

国内大批量板市场产值

国内大批量板市场产值89.48%2,383.002,911.75

注1:根据Prismark、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数据测算;注2:人民币兑美元按照2023年平均汇率7.0467折算;注3:根据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2023年内资百强PCB企业榜单数据测算,样板和小批量板业务为主的企业占全部内资百强PCB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52%。

根据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2023年内资百强PCB企业榜单数据测算,样板

和小批量板业务为主的企业占全部内资PCB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52%,较2022年的9.50%增长了1.02个百分点,样板和小批量板业务占比有所增长。全球PCB市场产值中,样板和小批量板合计占比约为15-20%。随着电子产品市场需求多样化、高端化发展趋势愈发明显,同时高多层板、HDI板等中高端PCB产品的产能逐步向中国大陆地区转移,国内样板和小批量板占总体PCB市场产值的比例将向全球PCB样板和小批量板占比靠拢。预计到2028年,全球样板和小批量板市场产值约为955.81-1,274.40亿元。同时,国内现有样板和小批量板规模居前企业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样板和小批量板向国内转移的市场空间较大。由于在工业自动化、服务器、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新兴应用领域拥有的先发技术和规模优势,HDI板等中高端PCB产品目前的主要生产企业位于中国台湾、日本、韩国等地区。近年来,具备一定规模的海外HDI板供应商,逐渐将资本投入载板、类载板等其他业务,总体来看,海外中高端PCB产能在高阶HDI板产线的资本投入很少。国内PCB厂商中高端PCB业务起步相对较晚,目前国内中高端PCB企业数量较少、整体规模偏小,且主要侧重于大批量、低端产品的生产,极少数公司拥有高阶或任意互连的HDI板制造能力。

(2)研发投入推动样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PCB是电子信息产品的基础元器件,涉及下游行业众多。样板主要用于下游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的研发、中试和新产品开发等需求,在产品的研发阶段需要专业的PCB制造商协助生产样板,全行业的研发投入增长推动着样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21年以来,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增长依然强劲。2023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3.33万亿元,较2022年同比增长8.11%;研发经费支出投入强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国内生产总值)为2.64%,较2022年同比增长0.08个百分点。根据“十四五”规划,我国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的快速和持续增长,有利于PCB样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3)样板和小批量板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前景较好

PCB样板贯穿于电子信息产品研究与试验的各个阶段,广泛应用于通信设备、工业控制、汽车电子、半导体和国防军工等研发投入强度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与之类似,小批量板下游主要应用于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和汽车电子等企业级专业用户应用产业。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业务,报告期内样板和小批量板收入占比达80%,与之相对应的公司产品主要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工业控制、通信设备、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医疗健康和半导体测试等领域。下游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需求持续增长,为公司PCB产品应用领域的未来稳步增长奠定了需求基础。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新股1,884.4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884.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537.58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00%。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公司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18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60,0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和1,884.4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约为53,102.39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7,781.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5,320.41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六)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八)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24年10月17日) 周四刊登《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披露《招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告》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T-1日 (2024年10月18日) 周五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4年10月21日) 周一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4年10月22日) 周二披露《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2日 (2024年10月23日) 周三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4年10月24日) 周四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包销金额
T+4日 (2024年10月25日) 周五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注:

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

日程。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8.18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强达电路”;申购代码为“301628”。

(四)网上发行对象

2024年10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4年10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网上发行数量为18,844,000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

10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8,844,000股“强达电路”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4年10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4年10月2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款,2024年10月23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24年10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4年10月21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4年10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

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概括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4年10月21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2024年10月22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可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0月22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和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4年10月22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0月2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和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10月23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4年10月2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24年10月2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4年10月24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4年10月24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于2024年10月25日(T+4日)公告的《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情况

(一)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二)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4年10月24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年10月25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小华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福园一路3号福发工业园A-1栋厂房101-40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991981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电话:0755-23189773、0755-23189776

发行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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