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27,225.22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人民币27,066.4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58.78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说明书的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在保持总投入金额及募投资金投入金额均不变的前提下,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100万台废旧家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审慎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更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