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委托,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现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本阶段必要的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披露的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已经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6、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重组文件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上网公告。
特此承诺。(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孔辉焕 尹 鹰 蔡忠中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