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2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赖泽侨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赖泽侨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届满六年,根据相关规定,其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所有职务。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查,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丘运良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丘运良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丘运良先生简历如下:
丘运良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至2004年4月,任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4年11月至2010年6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及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2012年1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丘运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