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56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公司六楼信息化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9,258,146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0.8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其中公司董事胡林福先生、朱黄强先生,独立董事蒋鸿源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芸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选举曹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9,220,808 | 99.9581 | 是 |
1.02 | 选举胡林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9,214,567 | 99.9511 | 是 |
1.03 | 选举朱黄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9,214,569 | 99.9511 | 是 |
1.04 | 选举张芸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9,214,570 | 99.9511 | 是 |
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选举计望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89,218,848 | 99.9559 | 是 |
2.02 | 选举侯江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89,214,168 | 99.9507 | 是 |
2.03 | 选举蒋鸿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89,214,168 | 99.9507 | 是 |
3、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选举陈欢欢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89,217,689 | 99.9546 | 是 |
3.02 | 选举杨冰洁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89,214,567 | 99.9511 | 是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1 | 选举曹勇先生为 | 3,992,808 | 99.0735 |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2 | 选举胡林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986,567 | 98.9186 | ||||
1.03 | 选举朱黄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986,569 | 98.9187 | ||||
1.04 | 选举张芸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986,570 | 98.9187 | ||||
2.01 | 选举计望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990,848 | 99.0248 | ||||
2.02 | 选举侯江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986,168 | 98.9087 | ||||
2.03 | 选举蒋鸿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986,168 | 98.9087 | ||||
3.01 | 选举陈欢欢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989,689 | 98.9961 | ||||
3.02 | 选举杨冰洁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986,567 | 98.9186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均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每个子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肖宁、武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