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可远”)
100.00%股权、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之川”)20.00%少数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申请,并于2024年1月5日被受理。本次交易申请目前处于交易所审核阶段。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9月30日,为保持深交所审查期间评估资料的有效性,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安可远股东全部权益、金之川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鹏信资评报字[2024]第S341号和鹏信资评报字[2024]第S34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加期评估报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上述报告。
根据加期评估报告,安可远的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1,340.00万元,金之川的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36,508.65万元,20%的少数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7,301.73万元。本次交易标的安可远全部股东权益的交易价格为11,300.00万元,交易标的金之川20%的少数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720.00万元。加期评估结果相比本次交易价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变化,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亦不涉及变更本次交易方案。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