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核查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因筹划本次重组事项,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1月11日开市起停牌。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4年1月10日)收盘价格为34.82元/股,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3年12月12日)收盘价为42.04元/股,本次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17.17%,同期创业板指数(399006.SZ)累计跌幅8.44%,证监会制造业指数(883020.WI)累计跌幅6.07%。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3年12月12日) | 停牌前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1月10日) | 涨跌幅 |
公司(300765.SZ)股票收盘价 | 42.04 | 34.82 | -17.17% |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 1,903.87 | 1,743.20 | -8.44% |
证监会制造业指数(883020.WI) | 4,601.86 | 4,322.35 | -6.07%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8.73%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 -11.10% |
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现行法规的要求,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张翊维 栗灵芝 樊长江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吴少磊 | 肖向南 | ||
洪立斌 | 黄江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