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文苑路88号东恒盛国际大酒店五楼姑苏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9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49,061,84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49,061,84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0.263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0.2639 |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5.0337万股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化星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笃强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张冬叶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9,043,494 | 99.9626 | 13,314 | 0.0271 | 5,032 | 0.0103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1,423,494 | 98.7276 | 13,314 | 0.9234 | 5,032 | 0.349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瑶、尚帅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